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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中共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21 10:11 浏览人数: 来源:温州市机关事务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巡察整改日常工作。二是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改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牵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时间、责任”四张清单,局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梳理、逐条研究,倒排时间、压实责任,高效完成分管领域问题整改。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整改实效。围绕“队伍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深挖根源、建章立制,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规范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26个,制定整改措施80条,已完成整改80条,整改完成率100%。在巡察整改中,立案1件、了结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12人;建章立制12项,其中制定制度4项,修订完善制度8项;挽回损失3601814.5元。

一、关于“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采取班子成员轮流领学、开展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效能建设重要论述、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序言等10次21项内容。制定印发《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针对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从严治党、《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共开展学习7次,累次发言19人次。

(二)推动“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落实落地。严谨统计软件开发费用;梳理全局数字化系统,持续完善“6+6”模块应用,启动公物仓管理、会议自助系统等模块建设,大力推广已建成但投用力度不广的应用;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推广使用“三公”管理平台,并开展业务培训,全面开设县(市、区)账号;强化信息化项目履约管理。进一步完善《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申报项目经费预算收入编制、预算绩效管理、公务接待费限额控制、差旅费事前审批程序会议费、培训费经费限额控制等方面内容。

(三)全力推进服务保障改革。通过每日一刻钟的早会、一周一次的业务培训会等方式,加大窗口服务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对“一号通”办事流程不优、设置前置条件事项等情况展开全面排查梳理,取消不合理前置条件3项。定期与中国电信召开系统优化研讨会。开展“一专多能”岗位练兵活动,实行窗口人员轮岗制度,熟练掌握窗口各项不同业务,通过各项优化提升,促使业务办理效率提高35%。

二、关于“履行职责职能存在短板,高质量推动机关事务事业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有力推动公共房产和“三公”管理提质增效。一是推进房产资源集中统管。全面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盘活行动,向市直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和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规范。完善办公用房管理数字化平台数据,启动第二批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平面测绘和数据入库。二是全面强化公务用车管理。通过健全标准体系、规范管理流程、建立数字平台、实现智能监管等措施,公务用车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建设工作于2024年5月10日顺利通过国管局验收,并获“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创新引领实践单位”称号。三是全力提升公共机构节能成效。2023年完成“零碳”公共机构创建8个(省任务数3个),示范创建总数居全省第3;完成绿色食堂创建16个(省任务数4个),示范创建总数居全省第1。平阳县人民医院创成国家级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瑞安市人民医院创成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示范单位。率先在市行政中心实施合同能源托管,经托管后,2023年累计用电量1221.25万度(不含充电桩用电量),同比明显下降。获2023年度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全省能耗双控工作成绩突出荣誉。

(二)全面提升机关运行保障水平。优化错时用餐批次,在用餐高峰期安排人员现场引导,目前排队情况明显好转。针对车位分配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梳理,定期评估车位使用情况,根据实际需求调整车位分配。通过LED屏、公众号、智慧大院APP宣传车辆停放机械车库兑换文明积分活动,定期对长期停放“僵尸车”进行检查清理和LED屏曝光,避免占用公共资源。健全完善“机关干部提、机关事务局办、服务对象评”工作机制,聚焦“阵地建设、停车管理、餐饮保障”等领域,常态化开展为您办“食”事、“金点子”意见征集等调研活动。

(三)持续提升统筹管理服务质效。完善《温州市行政中心综合服务区经营单位入驻比选办法》,全面细化入驻流程,对政府扶持、国有企业、连锁企业或提供较好优惠条件的公司予以倾斜。借助电视公示栏对商户考核结果、商品价格比对结果、农产品检查检验结果、主管部门检查情况定期公示,发挥干部职工监督反馈作用。全面加强价格管理,每月抽选部分商品和京东、天猫等线上平台进行比价并进行公示。对2021年以来经营状况不佳、考核不达标及主动申请退出的四家商户予以清退。对综合服务区个别闲置场地,根据我局每年向各单位征集意见情况,经市场调研和资质审核,优选干部职工急需的商户入驻。

三、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出台《中共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严格落实《温州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等规定,有序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已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共开展专题6次,累计发言19人次。按照政务公开任务要求,今年以来网站推送信息433篇。遵守政务新媒体14天更新制度,积极利用“瓯越好管家”微信公众号平台,向社会公众滚动发布我局新闻动态,共推送信息54篇。

四、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规定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强化对会议统筹力度,有效压减会议数量。全面排查梳理涉及车位分配、人员使用等方面的“微”特权现象。由办公室牵头,综合保障处、机关党委成立市行政中心车位管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评估车位使用情况,确保资源最优配置、结果公开透明;对市机关后勤发展中心5个车位,纳入储备车位统一调整分配。

(二)全面落实公车管理规定。对定点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已完成与定点维修企业合同的签订、续签。修订完善《采购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车辆使用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落实。加强车辆使用日常监督,依托车辆定位系统,定期比对车辆行驶轨迹和外出审批单是否一致,督促车辆使用人员规范填写审批单据。开展公务用车情况全面排查,建立加油、保险、维修等事项台账,确保公车管理使用安全规范有序。

(三)规范公务出行审批和支出。修订《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必须落实事前审批,规定差旅费未经事前审批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原则上不予报销。严格履行公务出行事前审批制度,采用浙里报进行公务出差报销,督促经办人员及时提出公务出差申请,做到一事一批,确保公务出行保障费用支出合法合规。

五、关于“现代化管理能力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合同规范化管理。研究制定《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各处室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所有合同必须向办公室报备。全面排查2019年以来各处室签订的合同底数,并做好登记备案,加强沟通协调,化解历史遗留履约争议。为增强机关干部法律意识,开展合同管理和法律实务培训计划,增强干部职工合同意识;引进法律专业人才1名,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全面加强合同审查,促进各项工作更加规范。

(二)强化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修订《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各处室结合当年业务开展情况及次年工作安排,在每年3月份提前做好下年度备选项目的遴选、论证和审核等相关工作。办公室(计财处)根据政策要求及预算编制口径,认真审核、整理汇总,提出预算编制意见,报局党组研究批准,努力提高预算准确度。在日常工作中强化与市两办、财政等部门沟通对接,针对项目实施情况,在年中及时与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经费的调整,合理安排支出,2023年部门预算执行率达到93.16%。

(三)加强资金监管。经局党组研究明确,由局机关纪委作为承担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机关纪委委员作为内审人员,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内审工作方案,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健全完善《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各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同时,要求雪山饭店落实落细《首旅南苑雪山饭店财务内控制度》,全面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六、关于“重点领域管控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流程。局党组研究通过《限额标准以下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和中介服务单位选取方案》《限额以下(非政府采购)项目预选入围单位管理办法》,重新开展新一轮入围单位征集。新制定《方案》重新梳理供应商选取流程,由业务处室提出申请,会同办公室(计财处)专人负责抽取入围单位,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并做好纸质登记。

(二)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监管。开展工程项目领域专项督查。强化制度建设,重新修订《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发布实施,进一步明确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和结算的相关规定。制定完善更加详细的工程项目实施流程图,规范工程项目的操作流程。

(三)进一步规范食堂采购管理。制定出台《食材物资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按照“应配尽配”原则,明确自购范围、采购流程、支付方式,并加强采购监督,在现有两人负责采购的基础上,定期安排食堂管理人员轮流参与采购,并将自购数量和价格在内部进行公示,通过加强管理,廉政安全漏洞进一步补齐,采购流程更加规范。修订完善《机关食堂大宗物资联合采购方案》,进一步明确招标公告发布途径和时间。

七、关于“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强领导班子队伍。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局班子领导分工,以文件形式印发班子成员分工情况。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项行动,通过赴永嘉现场观摩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反面案例我来说”主题讨论等方式,以案说法、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深入沟通交流,开展谈心谈话21次,有效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

(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要求,进一步明确议事流程、范围。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根据最新修订的《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逐项研究决定。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温州市机关事务课题研究成果汇编》《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法治化建设成效、挑战与对策》《数字化转型视域下机关事务“两化融合”的实践图景与发展路径——以温州智慧机关事务3.0建设为例》《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体制的探索与思考》等调研文章在《中国机关后勤》和《中国标准化》杂志上刊发。制定印发《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2024年度调研工作方案》,确定年度重点调研课题清单。已形成《关于赴杭州、台州学习公物仓建设工作的考察报告》《温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化与数字化的理论与实践》等调研文章。

八、关于“基层党建和干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按要求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换届选举等工作。党费专户实行独立建账核算,固定人员固定时间开展党费收缴,切实提升支部工作规范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支部业务的指导力度,将党务培训纳入全局年度培训计划,配齐配强支委班子,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述责述廉评议会,认真听取支部工作情况汇报,进行针对性指导。积极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局党支部五星双强评定工作,局机关第一党支部获评2023年度市直机关五星双强党支部,局机关第二党支部评定为四星党支部,局机关第三党支部评定为三星党支部。

(二)加强干部工作统筹管理。开展一轮干部配备和岗位聘用情况总结梳理,形成《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层干部名单》《中层职数及配备情况表》《职务、职级核定及使用情况表》《市机关后勤发展中心岗位设置情况》《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岗位情况表》等清单表格。对照省市委“三支队伍”建设要求,制定印发《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队伍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方案》,在纪律教育、争先创优、以案促改、教育培训、干部选育等五大领域打出一套“组合拳”,着力建强高素质行政管理、高水平专业技术、高素养工勤技能“三支队伍”,为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规范干部选任流程。严格按《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调整2024年4月批次中层干部。严格按照“凡提四必”要求,对7名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特别是“三龄两历”进行认真审核、补齐材料,并按程序征求纪检组意见。全面按“三定方案”恢复局机关和后勤发展中心内设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局机关和后勤发展中心之间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市直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等人事相关政策学习,提高业务知识水平。

九、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从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局党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每年两次以专题例会形式,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2024年度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2024年局机关纪检工作要点》,梳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班子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利用干部提任、人员交流等契机,对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8人次。修订《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考勤制度》,并将考勤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

(二)强化廉政教育和风险防范。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做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贯,组织开展两期读书班,对《条例》进行集中自学和研讨发言。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身边典型案例。建立健全常态化、动态化廉政风险排查机制,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41条,落实针对性的防控措施50条,推动廉政风险管控关口前移。

(三)加强专责监督。派驻机构进一步完善参会机制,明确参会要求。督促开展工程未竣工验收专项清理,修订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实行全周期闭环管理。做实案件“后半篇文章”,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对负有监管责任的两个处室负责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局中层以上干部上党纪专题课,对提任调整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十、关于“上轮巡察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项目管理和制度建设,重新修订《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发布实施,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全面落实工程项目由两名在编人员经办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制定出台《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因私出国(境)管理操作细则》,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因私出国(境)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宣传贯彻。全面从严把关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核工作,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一律提级由局里审批。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下属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的监督检查,并将下属单位的因私出国(境)管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下一步,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切实以高质量整改成效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此次市委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深化责任意识,切实巩固问题整改成果。二是深化问题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实行全程跟踪督办,注重整改成效,确保对巡察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销号。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着力转化整改成果,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推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格局。四是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统筹推进事业发展相结合,纵深推进“六大行动”,全力打造“瓯越好管家”,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8966683;邮政信箱: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邮编3250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wzjgsw@sina.com。


中共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