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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全面摸排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家底

发布时间: 2024- 08- 16 10: 43 浏览人数: 来源: 温州市机关事务局

为切实盘活国有资产资源,更好统筹存量和增量,加快形成“盘存量、扩投资”良性循环,做强做大做优国有企业底盘,以《洞头区国有资产资源盘活三年行动方案》为契机,推进全区低效、闲置不动产的盘活工作,充分挖掘国有资产资源的综合价值。积极牵头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排摸调查工作,有序推进房产盘活处置。

一方面是“全”字入手,做到应统尽统。通过实施二轮排摸调查,全面掌握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总体情况,为闲置房产盘活处置夯实基础。第一轮自查摸底。让各部门单位(街镇)全面自查,将自家房产家底晾晒出来。通过全面自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房产共有299处,其中在用的252处,空置的47处。空置房产中按资产所属分类;按权证登记分类,有权证14处,无权证的33处。第二轮实地调查。针对第一轮自查摸底出来的资产不明、使用不详等房产情况逐一开展实地调查,让各部门单位(街镇)房产家底明晰起来。通过实地调查,对第一轮排摸的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情况进行更新调整。同时做到分门别类,在摸清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基础上,对各类房产进行细化分类,统计形成在用清单和闲置清单。

另一方面是“活”字落实,灵活盘活资产。根据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总体情况,本着应盘尽盘的原则,紧密与国资及权属主体单位衔接沟通,共研具体盘活举措,推进国有房产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应清则清,针对账面上的资产,确已被村(社)改造成办公或公益场所的,由相应的责权部门做好资产变更或账面核销工作。应租尽租,对可能通过出租方式盘活的房产进行梳理,针对性发布招租公告,尽力达成租赁协议。今年已新增出租房产3处。能卖则卖,落实协同配合工作,继续跟踪9处空置房产公开拍卖进程,同时,做好下批纳入公开拍卖房产的拟定工作。应用尽用,针对长期闲置已不适宜办公和租售的房产,在有需求条件下积极转换为便民服务、社区活动等场所,为公众提供更为便捷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