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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同心•低碳同行|我局联动全市公共机构在绿色发展中示范先行

发布时间:2024-05-31 16:32 浏览人数: 来源:温州市机关事务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面节约战略,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我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月系列活动。

    近日,围绕“绿色转型、节能攻坚”宣传主题,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分类办等10余家单位,在市行政中心开展绿色低碳宣传市集活动,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聚焦节水节电、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以竹代塑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和宣传活动,造浓绿色低碳宣传氛围。此次活动结合《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宣贯,并积极推广实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公务用车 报废和更新程序》等地方标准,让勤俭节约的理念全面深入人心。

    在宣传市集启动仪式上,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松海,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海峰、颜伟珍分别为我局“绿色低碳”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服务队授旗。吴松海局长带头在温州市节能倡议签名墙上签名,期许我局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上发挥“领头雁”作用,志愿者发挥绿色公益先锋力量。 

    公共机构“节能降碳”

    成绩单

    创成14家国家级、34家省级、55家市级节约型示范单位;

    4家水效领跑者(瑞安市人民医院创成国家级“水效领跑者”单位);

    64家无废机关(乐清市市民活动中心上榜浙江省百优“无废城市细胞”名单);

    19家公共机构绿色食堂;

    17家绿色学校(全省首个绿色党校全覆盖的地市);

    11家“零碳”公共机构(平阳县人民医院荣获“国家级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称号);

    全市机关节水型单位创建覆盖率达100%,事业单位达80%;

    节约型机关创建率达87%;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率达72.14%;

    荣获2023年度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累计能源托管项目10个,合同金额达3.31亿元,形成全域化公共机构节能降耗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