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下午,我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松海主持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伟龙、颜伟珍分别作交流发言,局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1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高票通过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制定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我省全面落实三个“一号工程”的必然要求,是我省再创民营经济新优势的重要保障。要充分认识《条例》制定实施的背景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
会议强调,要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共十章九十六条,明确了各方共同推进营商环境优化的权利和责任,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一是权益保护更加坚实,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正当权益有了更加全面的保护。二是市场竞争更加充分,为市场公平竞争提供了更加有序的外部环境。三是增值服务更加贴心,体现了鲜明的浙江特点。四是监管执法更加规范,体现了尊商亲商的立法理念。五是要素保障更加充分,进一步优化了我省营商环境开放提升的举措。六是创新支持更加有力,为助力市场主体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七是双向开放更加通畅,体现了我省促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决心。八是政企关系更加健康,为营商环境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要认真开展《条例》的宣贯。一是要做好“学习”的文章。深刻把握《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和核心内容,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参与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做好“服务”的文章。紧密结合机关事务工作职能,进一步强化实践运用,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优服务,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向正循环发展,把《条例》宣贯落到实处。三是要做好“结合”的文章。把《条例》的学习同我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宣贯等工作结合起来,利用大屏幕、展板等形式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为我市推进“一号改革工程”贡献机关事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