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机关事务局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机关事务动态

我局举办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期专题读书班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解读会

发布时间:2024-05-20 13:43 浏览人数:137 来源:温州市机关事务局

5月14日下午,我局举办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期专题读书班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解读会,邀请派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徐志光围绕新修订的《条例》为大家作学习解读。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松海参加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颜伟珍主持会议,局班子成员,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徐志光副组长围绕深刻理解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历史沿革及2023版《条例》的基本框架、常见的违纪行为等方面,结合以案说纪、以案明纪为新修订的《条例》作细致阐释和深入解读。他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以党章为总源头,坚持全面从严,体现系统观念,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了纪法衔接,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是党中央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的重要体现,也是党组织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抓好《条例》贯彻执行,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

吴松海局长指出

自全市启动党纪学习教育以来,我局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深入学习,学用结合、抓好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针对下步工作,吴松海局长强调,要严格按照部署安排,继续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各层面取得实效。局党组要继续深入研读《条例》,推动落实"四个一"举措,发挥领导干部示范领学作用。机关党委要加强沟通对接,强化对各党支部的督促指导,重点落实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三类干部"纪律培训。党支部要发挥好督学作用,落实主题党日、书记上纪律党课等工作。党员要进一步加强《条例》研读,逐一对照《条例》中罗列的违纪情形,对存在的隐患和苗头,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吴松海局长要求

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继续大力推行领导干部领学、党组织书记带学、党支部督学、党员自学"四学联动"机制,班子领导充分发挥领学带学促学作用。机关党委要及时了解进度成效,强化督促指导。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把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每名党员。要把握好上级要求和融入结合的关系。全面全程对标,注重融入结合,结合"干部队伍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市委巡察问题整改、警示教育专项行动等,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党员干部日常学习工作中,做到常态长效、常学常新。要注重防止形式主义。对照防范、举一反三,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在举措载体上搞花样翻新,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党政机关
地址:市府路500号 电话:0577-88966666 传真:0577-88966683 邮箱: wzhq2014@sina.com
主办单位: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备案证编号:浙ICP备13025922号-6 网站标识码:3303000032 浙公网安备 33030202000861号

该链接属站外链接,将无法使用辅助浏览工具! 是否继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