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布了第三批 “公共机构绿色食堂”名单,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政大院机关食堂成功入选,荣获一星级“公共机构绿色食堂” 称号。
近年来,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政大院机关食堂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绿色食堂,切实提升餐饮服务保障质量和就餐者满意度,促进机关食堂的可持续发展。在硬件设施上,食堂采用节能设备,优化厨房布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食材采购方面,严格把关,优先选择本地、当季食材,减少运输环节碳排放,确保食材新鲜、安全、绿色;同时,食堂还加强对用餐人员的宣传引导,倡导文明用餐、节约粮食,培养干部职工的绿色环保意识。
此次荣获 “公共机构绿色食堂” 称号,是对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政大院机关食堂工作的高度肯定。下步,市政大院机关食堂将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优化管理和服务,持续推进绿色食堂建设,为干部职工提供更加优质、绿色、健康的餐饮服务,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绿色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