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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条例 明动力——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推动《条例》宣贯落实

发布时间: 2024- 11- 08 15: 29 浏览人数: 来源: 温州市机关事务局

一是以精心部署明认知。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及时召开会议研读《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内容以及下一步宣贯建议。中心班子发挥表率作用,通过集体学、自学等方式围绕《条例》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同时,将《条例》学习宣贯工作纳入中心年度重点工作,以上率下、谋划思路、层层推进。

二是以集体学习造氛围。召开宣贯动员部署会,开展全区性学习会议,组织各机关单位做好《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的学习宣贯。会上就《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进行解读,要求把法规宣贯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保障机关运行集约高效,不断增加优质服务供给,更好推动《条例》落实落细,营造宣传学习的热烈氛围。

是以职能落实为导向。对照《条例》规定,推动各项职能清单化落实、规范化履行,做好现有制度标准的立、改、废等工作,如形成《食堂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印发并严格执行全区公车使用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等,定期对机关运行保障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和完善内部执行和监督机制,不断提升机关事务队伍服务标准水平。

四是以专项培训有作为。实施服务团队素养提升工程,以“三支队伍”为导向着力提升服务品质,坚持培训与培养相融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教学与测试相促进的培训方式,进行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办公用房管理与业务、公车安全教育等20期培训,开展年度“物业技能大比武”、组织“公务接待礼仪知识”专题培训会等活动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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