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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市机关食堂大宗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单位公告(ST2023001)

发布时间:2023-04-03 10:14 浏览人数: 来源:温州市机关事务局

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就机关食堂大宗物资联合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T2023001 

二、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段一:蔬菜及豆制品类;标段二:猪肉类;标段三:大米类

本项目使用单位为:温州市行政中心食堂、温州市公安局食堂、温州市财税局机关食堂、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温州市瓯海区府机关食堂温州市教育局食堂、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中标人需要与各使用单位单独签订采购合同,统一配送时间为2023年06月01日开始,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标段,服务期为半年期(即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11月30日),采用1+1模式,合同半年一签,服务时间到期后,在未确定新供应商前,原供应商需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在合同期内,中标人的服务质量合格,经联合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根据需要可签订下期服务合同。

瑞安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因为配送距离等综合客观因素,对供应商(大米、食用油、调味品除外)不做强制性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与瑞安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协商配送。

三、投标资质要求和提交的文件资料:

1、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一);

3、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二);

4、配送服务承诺,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三);

5、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五);

6、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六);

7、食品安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七);

(1)样品要求:投标时需提供原包装大米202袋1包样品大米用于蒸煮及样品评分,中标单位的第2包样品大米作为履约验收的样品,中标单位在评标室现场将样品大米进行真空分装,并盖章签字密封;2包样品必须一致,包装袋需有生产许可证号(SC),否则样品将拒收。

(2)样品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样品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缴至代理机构,由采购人统一安排放置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不予接收。样品送达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19号绿森数字产业园509具体由专人指定

(3)所有样品明显位置务必粘贴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4)评审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样品现场予以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样品不予退还并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5)本标段(标段三大米)设置单价区间,预算金额为2.8元/斤—3.5元/斤,中标价低于2.8元/斤或高于3.5元/斤,按无效标处理。且投标价不能高于市场销售价。

6)投标供应商需自带电饭煲,电饭煲必须为美的牌电饭煲5L,规格型号:MB-WFS5017TM;投标供应商需携带公章,中标单位需要现场真空封存样品大米并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请20230403日至20230423日(每日0时0分-23时59分),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人民币300元整,投标供应商在报名时,与代理公司邱艳艳联系,联系电话:15858585993(支付宝为同号码)。

3、招标文件发放:招标文件可在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http://wzjgswj.wenzhou.gov.cn/)、天下粮仓配送管理平台(http://pss.nfcpwl.com)或到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19号温州北大科技园五层508号财务室领取(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领取或下载时间:20230403日起至20230423

4、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4.1  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2  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二);

4.3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五);

4.4  食品安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七);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初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标段一:2023042409:00分整,标段二:20230424日14:00分整,标段三:2023042509:00分整。

六、投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绿森数字产业园五层509号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标段一:2023042409:00分整,标段二:20230424日14:00分整,标段三:2023042509:00分整。

八、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绿森数字产业园五层509号会议室

九、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天。投标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开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或区纪委驻区府办纪检组投诉。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0577-86966099;龙湾区区纪委驻区府办纪检组监督:0577-86966187。

十、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http://wzjgswj.wenzhou.gov.cn/)、天下粮仓配送管理平台(http://pss.nfcpwl.com)及各食堂大屏幕上滚动播放招标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绿森数字产业园五层508号场所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267790717、15727808118、0577-88897750

传 真:0577-88897751

采购单位: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577-86966099  

采购监管部门:龙湾区区纪委驻区府办纪检组

联系方式:0577-86966187

机关食堂大宗物资联合采购ST20230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