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温机事〔2022〕30号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10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海经区、高新区(经开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温州市公务用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11月10日
温州市公务用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
融合发展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国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管办〔2022〕297号)文件要求,推进温州市公务用车管理标准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协同建设,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1号)和《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8〕96号)精神,通过公务用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建设,在全市形成协调有力、运行高效的公车管理标准体系,打造具有温州特色、好用管用的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支既精通公务用车管理标准化工作又熟悉信息化业务的人才队伍,力促公车管理从“可用”到“智管”、从“可行”到“高效”、从“广泛”到“精准”的转变,努力通过多业务协同应用,构建多跨融合场景,在全国公车管理创新发展“一盘棋”中努力探索“温州路径”,争创“两化”融合发展全国样板。
二、工作任务
(一)构建标准化体系。
1、制定标准清单。以公车管理职能和服务保障对象需求为导向,全面梳理现行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在机关事务标准体系下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的管理标准子体系。在收集运用现有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内部标准的基础上,针对性开展梳理汇总,形成重点标准制定清单。
2、出台内部标准。围绕公车管理业务领域和工作职能,结合实际需求,出台一批内部标准。形成满足管理需求、运行实施有效的标准体系。一是公务用车审批环节。主要针对公务用车的报废、更新、调拨和车辆配置要求等;二是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主要针对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如公务用车标识喷涂规范、公务用车定位管理、加油卡管理和维修管理等方面;三是公车出行服务保障。主要针对公务用车出行服务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如驾驶员行为管理、应急用车服务规范、防汛抗台应急预案和重大疫情应急预案等方面;四是内部工作管理规范。主要针对人员岗位职责、档案管理等,如公务用车在线调度、“一车一档”等方面。
3、提升地方标准。因地制宜、抓住重点,选取适合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的标准,提升为地方标准。出台实施温州市地方标准《公务用车 处置更新程序》、《公务用车 使用管理规范》。
4、全面推行标准。一是推行温州地方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务用车管理地方标准宣贯工作,以《公务用车 处置更新程序》市级地方标准结合信息化平台统一落实公务用车审批环节,如办理公务用车处置、更新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佐证、审核时效等实现标准化流程管理;信息化平台以《公务用车 使用管理规范》市级地方标准规范公务用车保障服务、强化监管,如规范出车、标识喷涂、运行轨迹、加油和维修管理等。二是落实内部标准。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出台系列标准,以覆盖公车管理、保障等全方位的标准体系,提升公车管理、保障等工作的规范化,在本地区、本部门内实施推广。三是建立标准实施评价机制。逐步实施标准体系内各项标准的同时,建立标准实施检查考核、信息反馈、评估和结果运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内部检查和自我评价,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并形成标准实施记录。
(二)打造信息化管理平台。
按照“一中枢、二依托、三平台”建设思路,布建集公车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全方位全时段监督为一体的管理中枢,打造公务用车管理“智脑”,依托全省党政机关公务出行“一张网”平台和浙江省政采云车辆审批平台两个系统,新建事业单位业务用车管理平台、链接国管局统计平台和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平台三个系统平台。
1、公车监管系统。布建公车管理系统中枢,对全市公车相关数据进行统一监管、统一标准、统一门户,集公车全生命周期管理,对五大建成公车系统数据进行归集、分析、统计和管理,形成车辆综合分析报告。包含公车编制管理、审批数据、档案数据、在线派单、使用管理、运行轨迹、预警违规现象、加油、费用支出情况、违章情况等。
2、公车审批系统。依托浙江省政采云车辆审批系统为基础,根据《公务用车 处置更新程序》市级地方标准要求,实现公车审批“零次跑”,同时向监管系统推送公车编制数据、处置、更新、指标证信息、车牌变更和调拨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3、公务保障派车系统。依托全省党政机关公务出行“一张网”平台为基础,结合温州市地方标准《公务用车 使用管理规范》,对应急保障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和老干部服务用车的调度、派车、使用率、空置率、维修、违章等运营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同时向监管系统推送公车使用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4、事业单位业务用车管理系统。新建事业单位业务用车管理系统,结合《公务用车 使用管理规范》市级地方标准,实现在线监管,并向监管系统推送车辆运行相关数据,同时,根据《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要求,以及事业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的特殊性,统一管理业务用车的派车、使用率、维修、违章等运营数据。
5、链接温州市公务出行租赁系统。链接我市公务出行租赁系统,加强公务出行的租赁管理。
6、链接国管局公务用车统计系统。链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统计系统,实现公车数据自动化生成,提升工作效率。
(三)加强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
1、强化标准宣传。一是印制手册。印制各类订本式的标准手册和信息化技术运用指南,分发至全市公务用车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及各县(市、区、功能区)相关人员,提升各相关人员对公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的相关业务知识。二是强化媒介宣传。利用媒体、宣传册、标准上墙、网页推介等手段,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宣传,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营造宣传氛围。三是制作小视频。制作涵盖市公务用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短视频,进一步提升公车管理工作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的可操作性、认可度。
2、强化业务培训。一是开展标准化、信息化业务知识培训。分别邀请公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相关专家授课等形式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业务知识培训,重点按照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相关要求,提升公务用车管理人员标准化意识和信息化专业技能。二是组织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实训。邀请国管局、省局公车管理相关领导进行公车管理政策解读、“两化”融合发展业务指导等,提升各类标准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的实际应用。
3、推动标准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大力推进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建设基于数字化应用的公车管理标准体系和基于标准化引领的信息技术应用体系。将标准化理念、思维、实践贯穿信息化建设全过程,把具体事项、标准规范、业务流程、管理应用作为系统平台的核心内容,在实践中发挥标准的规范约束和目标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温州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水平,提高保障效率和质量,推动工作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四)注重实际运用。
在全市范围内选取部分单位,作为温州市公务用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的应用试点单位,在标准宣贯、信息化平台建设、公车审批、公车保障、公车使用、公车监管等相关领域开展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的实际运用试点,并阶段性开展评估试点效果,及时提炼总结应用试点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复制推广。同时,在各类标准制定、信息化平台建设、公车日常监管各领域强化市县联动,推进公车管理地方标准全市通用、信息化平台全市统建,平台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在全市形成协调有力、运行高效的公车管理机制。
(五)做好评估验收。
对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争取2023年5月15日前全面完成建设工作各项任务,顺利通过验收。全面总结建设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发展模式,打造“两化融合”的公车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公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实施步骤
(一)方案设计阶段(2022年10-11月)
1、调研建设方法(2022年11月15日前)。一是上接系统天线。要紧密对接国管局、省局,沟通联系公车管理“两化”融合发展思路,争取业务、技术等多方位指导和支持。二是向先进地区学习。走出去向先进的地区学习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公车管理“两化融合”发展理念,尤其是全国第二批4个申报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建设单位的建设经验;三是调研本地工作实际。选取部分公车管理基础工作较突出的县(市、区)作为重点调研对象,尤其是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在公车管理中的可行性。
2、制定建设方案(2022年11月30日前)。围绕公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建设目标、示范领域、重点任务与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要求,制定《温州市公务用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建设方案》,明确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任务全速推进、高质量完成。同时,从全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温州市公务用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标准化应用小组和信息化应用小组,由“一办两小组”开展日常工作,局一把手亲自部署推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情况汇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1月-2023年6月)
1、第一阶段(2022年11月30日前):加快推进2项公务用车管理地方标准修改完善并通过审核,同时,有序开展地方标准的宣贯;初步完成温州市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发工作,并组织实施业务培训工作。同时,在全市征集公务用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应用试点单位。
2、第二阶段(2023年1月31日前):进一步完善各项标准,形成覆盖公务用车管理各领域的标准体系。利用媒体、网络、会议等形式开展标准的宣传、研讨和解读,扩大标准实施应用范围和影响,推动标准有效实施。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助力标准落地。确定市本级、各县(市、区)公车管理领域较突出的单位作为全市公务用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建设工作应用试点单位,强化标准运用和场景融合,体现示范引领效果。
3、第三阶段(2023年2月-2023年5月):总结提升应用试点单位实际应用效果,以实际工作修正完善全市公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建设工作。
(三)自查评估阶段(2023年5月-2023年6月)
对照建设目标和任务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内部检查和自我评价,总结问题和不足,调整改进不适应需求的标准,提升标准体系的适用性,完善公车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公车管理数字化监管有效性,促进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制定迎接验收工作方案,做好验收各项准备工作。按照验收小组的意见建议,做好整改提升。
(四)验收推广阶段(2023年6月-2023年12月)
迎接上级部门关于公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建设单位的工作验收,力争成为全国“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创新引领实践单位(案例)”。同时,积极向全市推广宣传公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应用试点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拓展工作成效,达成市县联动、共建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公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建设工作机制,成立公务用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件),具体推进标准宣贯、融合发展等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密切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建设与公务用车管理的衔接,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注重阶段性工作落实。各处室紧密配合,加强沟通、落实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各项试点任务落实。
(三)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积极开展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建设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多渠道、多角度推广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建设工作成效,加大宣贯力度,扩大实施应用范围和影响。及时总结建设工作的经验成果,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
关于成立温州市公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功能区),局机关各处室、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根据《国管局关于第二批公务用车专项领域建设工作的通知》,确定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建设单位。为加快推进公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建设工作,确保按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公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吴松海
副组长:刘立锋、魏葆春
成 员:何孝东、张霞慧、王海省、董红先
工作职责:工作专班原则上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小组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信息化应用小组、标准化应用小组:
办公室:刘立锋任主任,张霞慧、王海省、董红先任副组长,成员有周畅、潘利明、赵珊珊、王素珍、蔡佳海。具体任务是评估应用试点单位建设工作,总结应用试点单位的经验成果。同时,利用媒体、宣传册、标准上墙等手段,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建设工作宣传,在试点范围内全面营造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工作氛围。
信息化应用小组:魏葆春任组长,潘利明任副组长,成员有张祺婧、陈贵、董温乐、彭尚波。具体任务是督促公车管理信息平台开发进度,标准体系融入情况,信息平台使用情况意见汇总、整改等。
标准化应用小组:何孝东任组长,张霞慧、王素珍、蔡佳海任副组长,成员有余建丰、陈雷、董文强、苏海君。具体任务是建立健全公车管理标准体系,组织开展标准化实训,推广公车管理地方标准实际应用等。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