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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中心“三位一体”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

发布时间: 2022- 07- 27 15: 45 浏览人数: 来源: 温州市机关事务局

 为加强中心财务规范化审批、科学化管理、标准化运行,苍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经费列支、报销、审批、会计档案查询的标准化程序,强化经费使用全过程管理,做到事前有审批、事中有跟踪、事后有监管。

 一是突出预算约束,事前审批到位。实行经费开支事前审批制,经费开支需由承办科室提前经财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确保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

 二是严格预算管理,事中跟踪到位。实行月度用款计划申报制,每月申报下月用款计划,确保各项支出用款有计划,用款有保障。紧紧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加强资金协调,统筹经费保障,突出保运转、保稳定,进一步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强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和重点工作支出。

 三是加强核算管理,事后监管到位。中心计划财务科紧紧围绕财务工作规范化管理需要,加强规范审批、报销流程,完善经费支出审批制,经费开支均需提供完整详细的经费使用情况说明和审批附件,并严格执行“四级”审核制度,经承办科室、计划财务科、分管财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对两万以下报销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实施,五万以下主要领导审核实施,十万元以下党组审核实施,十万以上邀请县纪检组监督实施。对不合规的票据一律退回,不予报销;对不规范的票据,予以退回补全。切实杜绝违规报销现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