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2019 年 3 月 21 日至 6 月 20 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 年8 月 12 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细化整改措施,分解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单位)和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要求。同时以思想认识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执纪问责到位和建章立制到位“五个到位”为目标,认真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细化落实责任清单,确保问题无遗漏、整改见实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坚决扛起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 切实加强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部署、过问、协调、督办。其他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整改责任分工,切实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整改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把关,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对照巡察要求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全局上下形成党组统揽、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 27 个,制定整改措施 27 条,已整改完成措施 26 条,整改率 96.3%。在巡察整改中,批评教育 18人;建章立制 34 项,其中制定制度 23 项,修订完善制度 11 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 0.864 万元。
一、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公车加油卡管理。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公车加油卡专项检查的通知》,部署市级直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检查,对查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建立加油卡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一车一卡”制度,实行定车定卡,对号加油,抓好长效管理。
二是强化办公用房整改督促指导。加大整改力度,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和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抓紧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严肃办公用房 清理整改工作纪律。开展常态化检查,实现县(市、区)办公用 房日常抽查全覆盖,未发现超标现象。部署落实企事业单位整改 工作,督促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按照职责分工和办公 用房使用新要求,做好所属国企、学校、医院等单位办公用房的 清理整改工作,并组织人员对清理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三是推进智慧机关事务 2.0 建设。完成智慧机关事务 2.0 版方案设计,确定以智慧机关事务一体化平台为核心的“1+9” 建设项目,移动办公系统、食堂人脸识别刷卡等多个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推进智慧机关幼儿园等项目建设。
四是增强班子凝聚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认真研读“两书一章”,深入交流思想认识和理论收获。按要求组织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建立《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班子定期沟通制度》和《班子成员AB 岗制度》, 进一步加强班子的团结协作,形成党组班子合力,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制定并落实局党组《谈心谈话制度》,多层次开展谈心谈话,强化谈心谈话效果,促进了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班子更加和谐团结。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并执行《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规则》,规范了议事范围、决策程序及大额资金使用,制度化会前告知、会后报备、过程监督等环节, 强化刚性约束。年度预算安排全部提交党组会研究,新增项目 3万元以上、经费调整 5 万元以上已全部上党组会研究决定。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三重一大”制度专题学习,规范“三重一大” 制度和执行。决策过程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 并建立工作反馈机制,强化工作落实。
二是提升民主生活会效果。修订完善《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明确局党组书记对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剖析材料、班子成员个人剖析及发言材料和整改方案的审签规定。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市委第四巡察组参加,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批评做到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自 我批评做到勇于解剖自己、揭短亮丑,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三是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建研究,定期听取 党建工作汇报,开展半年度党建督查、支部联述联评联考等活动。制订了《党支部工作规范》,明确“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管理、支部阵地建设标准等内容。制订了《谈心谈话标准》,明确了必谈内容、谈话方式、谈话要求等内容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期间,领导班子之间、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支部委员与普通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共计 180 余人次。
三、关于“理论学习不够笃实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制定出台《中共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专题读书研讨会 4次,每位中心组成员中心发言不少于 1 次。强化理论与实践结合,局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和业务处室,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陆续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发现问题,并形成调研文章,撰写的《论机关事务管理中的标准: 规范、体系和立法技术》获得了全国“机关运行保障立法”征文比赛二等奖。
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回看自查工作, 对近年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自查反思,梳理问题并与巡察问题同步推进整改。局党组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局意识形态工作,并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处室、局属单位年度工作责任制考核。局各党支部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学习, 与党员签订不参教不信教承诺书,提高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意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四、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对 2013 年以来干部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汇总问题,对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专门成立调查组开展了全面调查,形成了《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调查汇报》,并报送相关部门。针对性开展人事工作标准化建设,制定《人事管理工作规范》,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加强任前把关推荐,力求选人用人全面、客观、准确。
五、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梯队建设。重视年轻干部的选调和任用工作。局 1 名中层干部提拔为副县领导干部,一名中层干部提拔为局党组成员,考录、交流 1 名年轻公务员进入局机关。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开展的干部跨部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工作,接收县(市、区)干部任局副处长职务。对部分处室长和一般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多名年轻干部到科级领导岗位,发挥年轻干部潜能。
二是抓好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对局 2013 年以来的出国(境)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出台《关于完善局机关请销假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就干部职工请销假和因私出国(境)次数和时间、登记报备审批程序、证照集中管理、证照领用审批和交回、管理主体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要求,并严格执行。开展请销假和因私出国(境)管理检查,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人员全部按照规定程序执 行到位。
三是理顺人事关系。进一步梳理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驾驶员人事关系,出台《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编外驾驶员招聘方案》, 把好新增驾驶员入口关,严格规范新增驾驶员招录工作。将中心所有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纳入省榕基车辆管理平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派遣,提升管理成效。
六、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 改情况
进一步抓好党建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组织开展 党建工作督查和座谈交流活动,巩固工作成效。调整了局机关支部设置,配齐配强支部班子。制订《党支部工作规范》,明确了“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管理、支部阵地建设标准等内容。在局属各支部开展党支部品牌创建活动和“党员先锋岗”选树活动,通过党日共学、知识竞赛、参观“红色记忆”图片展、参观“省一大” 会址、观看《不忘初心学党章》电视教育片、举办朗诵比赛等多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提高支部凝聚力。
七、关于“担当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妥善解决办公用房历史遗留问题。开展被占用公房的专项 排查工作,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及时收回被占用房产。开展无权证房产的清理工作,组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房产确权办证工作专班,逐宗梳理研究,做到应办尽办,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全面化解。
八、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对近年来公务接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公务接待经费报销情况,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出台《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局公务接待范围、程序、标准、费用结算等各项细节,进一步严肃公务接待纪律。加强公务接待经费审核把关,按照规定实行公务卡支付、一次(一批) 一结、附公函报销等手续,强化全过程监管,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二是规范公务考察管理。对近年来外出公务考察工作开展 自查自纠。修订完善《局公务考察管理办法》,严肃公务出行的纪律要求,明确考察审批、考察报告等环节。进一步明确公务考察审批流程,做好外出考察的报批备案工作。
三是规范差旅费报销管理。对存在的差旅费超标准报销做 好整改,退还相应金额,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提高合规使用经费意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按规定执行财务报销各项规定,强化硬性约束。局办公室牵头,自行组织或联合审计部门不定期开展幼儿园财务检查和审计,提高财务规范化水平。
九、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力度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 2019 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书,局党组书记除与各分管领导签订责任书外,在分管领导与各处室及下属单位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再加责任砝码,与全体处室及下属单位现场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多次研究推进,并组织开展局支部党建工作督查。开展警示 教育月专项活动,全面实施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完善项目单位预选机制、食堂阳光采购平台等,对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均按规定问责追究。
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局班子领导与处室(单位) 负责人梳理责任事项,建立一人一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 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局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督促、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点研究把控工程招标等重要事项。局党组书记、党组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了谈心谈话 59 次,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
三是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强化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落实,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材料要求提前两天交由局党组成员、局班子成员审阅,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局党组会,会议研究内容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提前报送派驻纪检组。做好会后报备制度的学习,涉及“三重一大”项目全部做到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制定实施财务收支管理、会计档案与票据管理等多项标准。加强合同管理,明确由办公室(计财处)负责项目合同管理,由机关党委负责监督落实。
十、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力度。针对工程项目管理存在漏洞问题,明确处室间的责任分工。对工程招投标、公房出租等关键事项予以全程监管,做好跟踪与监督,公布监督电话, 自觉接受监督。制定《闲置办公用房出租流程》和《闲置办公用房出租审批表》,修订《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租(出 售)管理制度》,出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闲置办公用房出租(出售)流程图》,形成经办人、处长、分管领导审批流程并严格执行,做到书面汇报并存档。建立《局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明确项目申报、中介服务单位选取、工程实施监管、结算移交等环节细则;在工程项目的材料验收、工艺工序、项目变更、工程款支付、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审核把关,严防监管出现空档。建立监督工作小组,严格执行《局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加强工程实施监管,确保工程项目、公房装修等工作制度执行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开展,质量有保证。
二是做好信访工作。全面梳理排查 2013 年以来信访工作资料,收集整理 2013-2016 年信访材料;统计汇总 2017-2018 年信访档案材料,梳理 2017 年以来信访办理件,整理原始资料、编制信访目录,实行统一保管。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将 信访工作办理时效、答复质量纳入处室考核内容。落实 1 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访工作,做到信访件当日处理、及时回复。2019 年信访件全部按期处理、按时报结、办理差错率为 0。
三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全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赴瓯海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观看典型案例《忏悔录》、开展“找风险、补短板、严防控”专项活动并建立“四张清单” 等。开设“三微学堂”,围绕“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珍惜现在、牢守底线”主题开展“三微”廉政教育,以案说法,提升廉政教育效果。
十一、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牵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招投标工作全过程进行审查,对存在问题的人员开展责任追究。制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审批权限、适用范围、相关权责等内容。继续做好风险点排查,在项目招标环节,多人经办,层级把关。项目实施阶段,发挥设计、监理、使用方共同监管的作用,把好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关;严格工程联系单审批;资金支付经多方确认。竣工验收支付阶段,设计、监理、使用方等多方参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邀请有关技术专家参加验收,或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认真复核项目结算金额等。
二是规范公房租赁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内控机制, 制定出台标准化流程。规范评估行为,从评估单位库中随机选取评估单位,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增加交易平台,形成竞争机制。严格按照租赁合同执行租金收缴工作,及时进行电话、短信提醒,针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问题,坚决采取法律措施, 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三是规范机关幼儿园新生招录工作。进一步完善招生细则, 在浙政钉“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平台上开通“温州市机关幼儿园新生报名管理服务”办理事项,开展网上报名。开展教职工廉洁警示教育,与每位教师签订廉洁招生责任书,把好招生廉政关。
下一步,中共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机关事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组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 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市委决策部署及时贯彻执行。二是全面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与长期整改任务相结合,巩固扩大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
弹;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定期开展巡察整改情况督查,防止认识减弱、标准下降、力度降低,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立足长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强建章立制, 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形成机关事务规范化工作体系,构筑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的长效机制, 使巡察整改工作成为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和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577-88966683; 邮政信箱: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邮编 325000,信封上请注明“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 ; 电子邮箱wzhq2014@sina.com。
中共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21 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