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39/2020-00081 | ||
组配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机构简称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机构地址 | 温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2楼 | 联系方式 | 0577- 88966683 |
办公时间 | 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机构职能 | |||
(一)拟订全市机关事务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市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二)推进全市机关事务体制改革,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管理、经营、服务、保障等业务工作。 (三)负责管理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国有资产,制定相关的制度和办法。承担所委托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收缴、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资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有关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拟订全市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管理、调剂、维修、处置、使用监管等工作。管理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和维修计划。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等基本建设项目。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按照分工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七)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制定和实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指导市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等主管部门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八)拟订相关人员生活服务保障有关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 (九)协调和管理市级机关干部职工子女学前教育工作。 (十)负责市行政中心规定范围内办公区域的规划、管理等工作,负责市行政中心规定范围内办公区域有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化机关事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推动机关事务工作数字化转型,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建立健全集约高效的服务保障体系。加强经费、资产、服务管理,积极推进后勤服务、公务用车等社会化改革,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升机关事务管理绩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