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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中心细化部署 妥善解决基层办公用房难题

发布时间: 2022- 08- 16 17: 14 浏览人数: 来源: 温州市机关事务局

       办公用房保障向来是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我中心始终坚持“监管+服务”原则,全面落实区办公用房管理有关工作,确保区各单位办公用房有得用、用到位、用得好。近日,我中心做深做细各项前期准备,妥善解决区状元法庭、卫监所等两家单位办公用房难题。

       一是了解现实性诉求,主动保障用房。龙湾区卫生监督所系龙湾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因沿江快速路文昌路段工程建设需要,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场所面临拆迁,急需解决区卫生监督所办公用房问题。龙湾区状元人民法庭系龙湾区人民法院管辖状元民商事案件的法庭,办公大楼建于1990年,建设年代久远,设备陈旧,已难以满足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要求,极大影响正常庭审活动及审判工作效率,亦对办公用房存在现实诉求。我中心主动听取双方诉求,综合考量办公用房现实情况,积极协调使用经开区海关大楼,将经开区海关大楼免费调配给状元法庭、卫监所使用,充分保障双方办公用房。

       二是考虑差异化需求,确定分配方案。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2020 版)要求,区卫监所各类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独立设置“7+1”(七室一中心)业务用房,包括听证室、询问调查室、罚没物品存放室、快检仪器室、应急物资储备室、执法成果展示室、快速检测检验室、监管服务平台指挥中心,并有相应配套设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庭建设要求,法庭需要设置独立门厅、立案区域及审判场地,为保障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当事人人身安全,必须配置相应的安检、安保措施,实现独立闭环式管理。我中心坚持实事求是,同时考虑个性化需求,对实际情况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将经开区海关大楼前幢 1-3 层调配给区卫监所使用,后幢调配给状元法庭使用,结合工作特殊性,在车位、就餐、通道等方面实现充分闭环。

       三是明确原则性意见,推进搬迁工作。7月28日上午,我中心就状元法庭、卫监所办公用房搬迁工作专门召开协调会,听取双方问题,提出原则性意见。一是遵循中央八项规定,筑牢红线、底线。严格落实办公用房有关规定,根据编制定额,调配办公用房,同时技术用房设置应提供相应依据。二是树立节约意识,贯彻落实李丹常委有关要求,压缩三公经费,勒紧裤腰带过紧日子,在办公用房调整时能不浪费就不浪费。三是制定时间表,做好计划,倒排时间,加快搬迁调整进度,提升办公用房保障效率。

       此次办公用房保障工作,既解决了状元法庭、区卫监所办公用房需求,又节省相关经费,预计每年可节省350万费用,大大缓解财政压力。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将在办公用房管理方面下功夫,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降低运行成本,竭力践行,奋力作为,高质量谱写新时代机关事务管理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