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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2021年温州市机关食堂大宗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ST2021003)

发布时间:2021-04-28 11:31 浏览人数: 来源:温州市机关事务局

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行政中心食堂委托,就机关食堂大宗物资联合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T2021003

二、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段一:奶制品类;标段二:食用油类

本项目使用单位为:温州市行政中心食堂、温州市公安局食堂、温州市财税局机关食堂、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温州市瓯海区府机关食堂,中标人需要与各使用单位单独签订采购合同,其中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配送时间暂定11月1日开始,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资质要求

3.1提交的文件资料: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一);

2、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二);

3、配送服务承诺,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附件三);

4、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五);

5、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六);

6、食品安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七);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温州市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自有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请2021 04  29日至2021 05 18日(每日0时0分-23时59分),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统一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发放:招标文件可在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wzjgswj.wenzhou.gov.cn,通知公告栏)或到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绿森数字产业园五层508号代理室领取(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领取或下载时间:2021 0429日起至2021 0518

4、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4.1、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二);

4.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五);

4.3、食品安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七);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初验,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052014:00分整

六、投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绿森数字产业园五层508号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21 052014:00分整

八、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绿森数字产业园五层508号会议室

九、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天。投标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开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或市纪委驻市府办纪检组投诉。局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577-88966676;市纪委驻市府办纪检组监督电话:0577-88966397。

十、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财税局官方网站及各食堂大屏幕上滚动播放招标公告,并同时在温州都市报发布招标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温州市行政中心食堂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0577-88960103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绿森数字产业园五层508号场所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267790717、18058860022、0577-88897750

真:0577-88897751

采购监管部门:市纪委驻市府办纪检组

联系方式:0577-88966397

2021003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