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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首个集中统一组织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国家试点项目通过省级验收

发布时间: 2021- 02- 01 12: 19 浏览人数: 来源: 温州市机关事务局

近日,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完成全省首个集中统一组织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国家级试点项目并投入运行。1月21日,该项目通过省级验收,正式进入节能效益分享期。

2019年4月,该区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列为全国集中统一组织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区。作为宁波市唯一试点区,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机关先行,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逐步推广”原则,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充分发挥样本效应,扎实做好试点项目的组织建设工作。确定区行政中心、区财政局大楼、区综合活动中心、区文化艺术中心为试点改造区域,以空气能辅助电加热替代市政蒸汽供应生活热水、蒸汽发生器燃烧天然气自制蒸汽替代市政蒸汽供应食堂、高配房低压柜安装节电器综合节电为试点改造内容,通过整体打包、一次招标、统一签订合同方式,率先在全省建设完成首个公共机构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项目总改造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覆盖区内42家公共机构。

试运行2个月以来,根据综合数据测算,全年预计节省费用180万元。热水蒸汽项目综合节能率达74%,年节约费用约60万元,并一次性节约蒸汽管道维修费及检测费80余万元。根据第三方测试报告,低压柜节电改造节电率约13%,年节约电量39万千瓦时,年节约标煤47.9吨,年节约费用20余万元。初步实现了全区公共机构整体能耗下降、经费支出下降、管理效率提升的“两下降、一提升”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