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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31 17:42 浏览人数: 来源:温州市机关事务局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机关事务工作规范性、合法性。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落实领导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局班子的学习安排,把法治学习纳入局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局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落实市管领导干部学法及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述法工作。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制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韩晓丽、林一纯两位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全年开展合同审查、协助谈判、法律咨询等36次。根据三定方案,我局职能主要是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不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权利、义务,因此,我局没有行政调解职能,未出台过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及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益密切的重大行政决策。

三是加强节能监督检查。7月前往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开展2019年温州市公共机构夏季室内空调温度监督检查工作。9月份,完成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的能源审计工作,要求切实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逐步抓好更改落实。

四是健全工作制度体系。主动争取,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确定为机关事务标准化综合试点,全力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建立覆盖机关事务各领域的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完成5项地方标准立项,即将出台一批内部标准。持续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汛防台专项预案》《行政中心贰食堂餐饮服务考核办法》《市行政中心人员出入及车辆通行管理规定(暂行)》等制度,出台局制度汇编。

五是加强内控建设。制定局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合同管理,对合同订立、履行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合同留档,创成电子档案室。专门开展2次法律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劳动人事、合同管理等内容,显著提升了法治短板。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法治学习重视程度不够,投入的精力不够,依然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特别是在目前机关事务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下,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制度不健全,法规不完善。自上而下,机关事务管理系统的体制建设仍然不健全,导致了一些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力度不尽如人意,一些制度落实效果不佳。同时,从推进国家机关事务标准化综合试点工作来看,我局制度体系仍有盲区,需要进一步补短板、堵漏洞、强规则、抓落实。

三、2020年法治政府工作思路

一是要继续抓好学习,在加大法律宣传和培训上下功夫。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进一步增加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做到执法证持证率100%。

二是要强化规范化建设。队伍建设是干事创业的根本、基础和保障。要以国家机关事务标准化综合试点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机关事务规范化建设,通过出台一系列地方标准、内部标准,强化标准的宣贯,营造事事有标准、人人讲规范的氛围。

三是要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引智借力,注重合同流程、管理细节上的合法性。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把关,组织好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政,提升自身形象。完善内控制度,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政治巡察中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能力,推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