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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实验小学荣获"浙江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 2020- 11- 03 10: 25 浏览人数: 来源: 温州市机关事务局

近日,平阳县实验小学被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能源局、省财政厅授予“浙江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成为浙江省105个入选单位之一。

近年来,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宣传培训,加大改造力度,扎实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强化创建工作保障。高度重视节约型示范单位建设工作,把创建工作作为创新机关事务管理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加强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二是夯实基础,强化改造,狠抓创建工作载体。全县各级公共机构扎实开展能耗数据统计工作,加强用能设备管理,加大照明、供暖系统维护改造力度,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强化节水管理,节能效果明显。三是加大宣传,强化培训,注重节能理念养成。全县各级公共机构结合“中国水周”“节能宣传月”等开展宣传活动,并组织开展全县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培训工作,提升节能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向全社会宣传节能理念。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构建全面创建体系。充分履行职能,加强对全县各部门创建工作的指导监督,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强力带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近年来,我县先后有3家单位获评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4家单位获批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